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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博物馆文明参观须知

【来源: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博物馆文明参观须知 | 发布日期:2024-01-08 】

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博物馆文明参观须知

1.请观众在开放时间内持本人有效证件入馆参观各展览,并在入馆时进行登记(有效证件:二代身份证、非纸质临时身份证、老年证、户口本、学生证、军官证、士兵证、护照、港澳通行证、台胞证等);

2.入馆请自觉接受安全检查,请勿携带大型箱包、管制械具、打火机、化学品等危险品及宠物入馆;

3.入馆禁止带任何液体及食物;

4.请自觉遵守参观秩序,不得大声喧哗,将手机设置为静音状态;

5.为保证您的人身安全,参观时请勿奔跑、追逐、攀爬、躺卧;

6.为保护展品及展馆安全,严禁翻越围挡护栏、触摸展品,请自觉爱护展览、服务设施,如造成损坏,须照价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;

7.馆内禁止饮食、饮水;请爱护环境卫生,请勿随意丢弃杂物;

8.醉酒者、限制行为能力者、衣履不整者(包含穿着过于暴露、穿着拖鞋等)谢绝入馆;

9.幼童、高龄老人、行动不便者须由成年人看护入馆;

10.在场馆内进行讲解、讲学、调查、摄录等活动,请提前向馆方申请,依照规定获得许可后方可实施;

11.请勿使用闪光灯及三脚架拍照;办公区域禁止参观拍照,请观众自觉配合;

12.若有特殊需求,请您提前与我们联系。参观时如遇各类突发事件,请服从工作人员指挥。